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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历真题视频讲解【14小时高清视频】

信息来源:http://zhongheyucai.100xuexi.com发稿作者: 众合育才教育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1日查看: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历年真题视频讲解【14小时高清视频】目录

  1. 200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2. 2001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3. 2002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4. 2003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5. 200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6. 2005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7. 200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8. 200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9. 2008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0. 2009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1. 201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2. 2011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3. 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4. 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15. 201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16. 2015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精选及详解[视频讲解]
  17. 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18.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19.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精选及详解[视频讲解]
  20. 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内容简介

本书提供2000~2019年考试真题的详解内容,同时也提供2014~2019年真题的高清视频讲解。真题部分根据新《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全部真题的答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视频讲解部分则由圣才教师对真题从难易程度、考查知识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解析,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特别说明:2015、2018年真题的选择题试题没有提供,2014~2016年、2018~2019年真题仅提供部分真题讲解。其中2019年真题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1、4、6、13、18、19题,2016年真题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2、21题和名词解释第2题,2014年真题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19、21、23题,没有提供视频讲解。
本书提供电子书及纸质书,方便对照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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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说明:从2012年开始,本考试已不再考查填空题、判断题。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法的自由,是指一定社会中人们受到法保障或得到法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人的(  )。
【答案】权利
【解析】在法学上,自由表现了人与法律的关系,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自由意味着做法律允许的行为,并使自由不超出法律的界限。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有自由,正如卢梭所言:我们生而自由,但无时无刻不在枷锁之中。
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史称(  )。
【答案】铸刑鼎
【解析】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范宣子所著刑书刻在鼎上,公布了晋国的成文法律,又称“铸刑鼎”。铸刑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旧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次重大胜利。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对于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3清代仿《明会典》编定《清会典》,计有康熙、雍正、乾隆、(  )、光绪五部会典。
【答案】嘉庆
【解析】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康熙朝开始,清廷仿效《明会典》编定《清会典》,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计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
4宪法修正案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案】三分之二
【解析】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组织结构上采取(  )。
【答案】一院制
【解析】在代议机构的设置上,有的国家实行两院制,有的实行一院制。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一院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授权。
6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都是(  )政体。
【答案】共和制
【解析】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都是共和政体,其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这种单一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所决定的。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在(  )的前提下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
【答案】国家统一领导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
8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
【答案】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关于我国刑法的域外属人效力,《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9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不是行贿。
【答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解析】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10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和期待权。
【答案】既得权
【解析】既得权和期待权是按权利是否现实取得来划分的,既得权是指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因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尚未取得的权利。如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属于期待权。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5分。判断下列各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
1朱元璋修订《明大诰》共五编。(  )
【答案】B
【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亲手订立《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等四编,统称《大诰》共236条,具有同《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2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即高国家权力机关。(  )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高国家行政机关。
3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是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届。(  )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据此,国家主席、副主席没有任届限制。
4牵连犯的表现形式之一为方法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
【答案】A
【解析】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①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②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③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5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他人伤害,在一年内未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对其该项权利即不再予以保护。(  )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①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说明】新《民法总则》已删除了短期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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